政府公告
關于《廊坊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》的補充說明
《廊坊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報告》(以下簡稱《技術報告》)自2018年11月公布實施,對規范全市聲環境管理、促進聲環境質量的改善起到引導作用。按照近期生態環境廳專家組復核要求,為進一步明確管理要求,現對《區劃方案》補充說明如下:
一、增加區劃方案的劃分依據、劃分原則內容。
二、確定了4b類與4a類重疊部分功能區要求。
對于4b類聲環境功能區與4a類聲環境功能區有重疊的部分,劃為4b類聲環境功能區。
三、對工業區中生活小區、鄉村區域提出原則性要求。
已劃定的3類聲環境功能區內生活小區、鄉村區域在規劃未建成時按農村管理,園區建成后從嚴按照2類區管理要求執行。
四、明確解釋單位等事項。
《區劃方案》及補充說明由廊坊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?!独确皇兄行某菂^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補充方案》自2023年12月起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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