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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解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廊坊地區居民住宅小區供電“一戶一表”改造工作實施方案》政策解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11月20日 來源: 廊坊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作者: 字體: 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《實施方案》的制定背景是什么?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年河北省出臺的新建住宅小區供電設施配套費政策,僅適用于設區市市區范圍,對縣域未做相關規定。期間縣域形成了大量新增合表小區。2016年小區配套費政策取消后,開發商從控制投資成本、“以電控費”、賺取價差獲取經營利益的考慮,自行建設運維小區配電設施,由物業公司管理,不愿移交給供電企業實施到戶管理,因此形成更多的合表小區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目前廊坊地區合表小區數量占冀北五地市總量的50.54%。居民小區是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單元。合表小區內部管理不到位、供電企業公共服務無法觸達終端用戶,引發各類突出問題和隱患,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還有較大差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為什么要出臺《實施方案》?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全面落實惠民政策,著力解決住宅小區居民用電存在的“電費加價、搭車收費、以電控費”等侵害小區居民合法利益的突出問題,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生活用電需求,規范居民用電價格管理,保障居民生活用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,全面推動我市城市居民用電戶表改造工作,根據國家發改委《關于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〔2013〕2523號)、《河北省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技術標準》(編號為DB13(J)T8463-2022)、《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廊坊地區居民住宅小區供電落實“一戶一表”政策的通知》等文件有關規定和要求,形成了《廊坊地區居民住宅小區供電“一戶一表”改造工作實施方案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《實施方案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?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實施方案》主要分六部分。前四部分明確了指導思想、工作思路、目標任務和實施范圍。第五部分改造步驟,包括摸底調查、方案制定、改造實施和移交銷號四個階段。2025年底前完成老舊小區和棄管小區的改造移交工作。2026年底前完成跨產權小區的改造移交工作。2028年底前完成全市95%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戶改造移交工作。第六部分保障措施,明確加強組織領導、責任落實、跟蹤督導和宣傳保障四方面保障措施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、《實施方案》的出臺意義是什么?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隨著我市城市居民住宅小區供電“一戶一表”改造工作的實施,有效解決住宅小區居民用電存在的“電費加價、搭車收費、以電控費”等侵害小區居民合法利益的突出問題,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生活用電需求,規范居民用電價格管理,保障居民生活用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相關政策文件: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廊坊地區居民住宅小區供電“一戶一表”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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