廊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劉媛為廊坊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的決定(2023年7月25日廊坊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)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第五十條規定,廊坊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:
劉媛為廊坊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。